23日,洛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永生主持召开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新平、林少槐、林坤聚、何雄峰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陈倩、法院院长洪志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就职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旅游工作决议》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蔡永生表示,近年来,民事审判案件受理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区法院高度重视群众诉求,主动作为,加强审判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大量工作。新形势下,新型案件不断涌现,区法院要严守公平正义底线,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要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审判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司法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民生权益。
就抓好下阶段旅游工作,蔡永生要求,要结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工作,统筹做好区旅游规划控制、规划执行工作,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要进一步完善旅游设施配套,积极向其他地区先进做法学习,落实各项扶持措施,更好地引导产业发展作用。希望区政府认真研究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洛江区旅游产业做大做强,擦亮生态名片。(作者:叶雅萍)
人事任免事项如下
免去黄正乾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河市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颜智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龚万淳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郭翠惠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丁雅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黄雅思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决定任命
林顺健为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黄正乾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颜智斌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龚万淳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璇璇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林海岚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河市法庭庭长;
林毅高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孙玫芳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 鑫为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河市法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