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洛江区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研究《洛江区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实施意见》等事宜。
为进一步优化洛江区创新创业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洛江研究出台《洛江区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两种方式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安居保障,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助和租房补贴,实物配置包括租住人才公寓及人才周转房、购买人才限价房等。
为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提升中小学和学前教育质量,洛江决定建立班主任等级考评工作制度,明确考评内容、标准和具体程序。考评对象包含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含合同制教师,年段长等级考评奖励参照班主任执行)。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评优秀、良好、合格的班主任,按等级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给予发放奖励金;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
苏汉庭强调,做好人才安居工作旨在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扎根洛江创业创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智造生态新城区建设。各职能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人才安居保障具体操作细则,分类提供人才安居服务,让高层次人才先“安居”再“乐业”。实施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是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和等级考评实施细则,确保班主任待遇落实;要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将公开、公正和公平贯穿于考评全过程,使考评发挥最大程度的正向激励作用。(作者:叶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