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为契机,洛江区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3·15”各项维权宣传系列活动。
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开展有奖竞答
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区委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在大润发广场开展消法宣传有奖问答活动。
分发宣传材料
向过往行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材料,指导他们辨别商品真伪、识别和规避消费陷阱等维护消费者切身权益方面的知识。
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
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解答、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咨询等服务。
“阿姨我跟你说,买到20元的过期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这样规定的,赔偿的金额是按过期商品的3倍价格,3倍不满500元的按500元来算,食品跟商品是两码事,食品是特殊的商品。”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讲解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得到了众多现场观众的欢迎和积极参与 。
举行新《消法》宣传讲座
此外,现场还举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讲座,针对居然之家及红星美凯龙的200多个商户普及消法知识,重点开展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消法〉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
听完讲座,现场商户表示,通过讲座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提升了商场整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氛围,让所有的商户及商场更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样消费者才敢放心地到商场进行消费,买得安心用的放心。
这些都是“霸王条款”!
遇到打12315投诉!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昨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
遇到果断投诉!
为自己权益,必看!
(作者:苏艳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