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6日讯(通讯员 赖鹏辉 闽南网记者 张恩培)7月15日,在《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平和县大溪司法所牵头镇综治办、宣传办、大溪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巧借乡镇“圩日”人流量大的契机,开展“依法矫正五周年 共创平安促和谐”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在各村村址的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全方位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社区矫正法的“声音”送到群众身边。
圩日“摆摊设点”,法治宣传“接地气”
活动现场,圩日集市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大溪司法所与镇直机关各部门在集市中心区域精心布置宣传摊位,通过悬挂横幅营造氛围、摆放普法小礼品吸引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法律知识等形式,向前来赶集的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的核心内容。针对群众关心的“社区矫正是什么”“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有啥后果”等问题,大溪司法所负责人通过列举身边的实际案例,细致解读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以及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措施和相关法律责任,让群众明白社区矫正不是“法外开恩”,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社区矫正既是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和改造,也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主动“走摊串户”,法治服务“零距离”
不同于传统“坐堂问诊”,大溪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兵分多路,带着《社区矫正法》宣传单和普法宣传笔、小扇子等实用礼品走进圩日的商铺、摊位,主动“送货上门”。“大姐,您知道社区矫正法吗?这是为了帮助那些犯了错的人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区。”工作人员一边说着,一边将宣传单递给一位卖蔬菜的摊主。诸如此类场景在熙熙攘攘的圩日集市中不断上演,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与认同感。
LED屏“滚动宣传”,法治氛围“浓起来”
为营造“抬头可见、驻足可观”的浓厚宣传氛围,大溪司法所充分利用村(居)阵地资源,在活动期间及前后数日,通过全镇各村的LED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依法矫正五周年 共创平安促和谐”“依法实施社区矫正 维护刑事执行权威”等宣传标语。让社区矫正法的精神要义随光影流动融入乡村角落,潜移默化中加深群众印象。
五载“矫”行路,初心如磐石。自《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大溪司法所严格依法履职,通过个性化矫正方案、常态化教育帮扶和人性化关怀,累计帮助138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显著降低了再犯罪风险,为维护大溪和谐稳定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