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美丽有据可依
如何让理念宏伟、内涵抽象的新农村建设战略成为抓手明确、便于细化操作的工作系统,让内容丰富又体系庞杂的新农村建设成为条理清晰、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如何建立健全美丽乡村运行和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初,沙县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起草标准体系,制定《沙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国家级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基本理论和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
沙县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在整合各试点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具有沙县特色的标准体系,完成地方标准制定4项,开展标准化相关培训6场。标准体系涵盖建设、管理、维护、服务及评价等环节。
夏茂镇俞邦村、富口镇延溪村、高桥镇明洋山社区、青州镇澄江楼村成为标准化试点。以农村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生态环境治理标准体系为研究重点,围绕农村生产设施、生活设施、生态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活环境治理等领域标准体系,探寻规律,形成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服务评估等标准。然后,在全县推广。
沙县夏茂镇俞邦村以生态休闲农业和生态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形成“生态休闲型”美丽乡村;富口镇延溪村以农村生产设施和生态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塑造“田园风光型”美丽乡村;高桥镇明洋山社区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生态设施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建设“新型社区型”美丽乡村;青州镇澄江楼村以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打造“环境整治型”美丽乡村。
9月,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出炉,沙县同永春、长泰参与起草。在村庄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综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24条有效建议和意见。其中包括“应做好排水、排污管网规划,做到雨污分流”、“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强化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民主理财,健全财务制度”等。
为了美丽可持续
“近两年,沙县形成了美丽乡村‘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经验。但在政策扶持支撑、资金来源保障、管理维护机制和产业配套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和强化。”沙县农办主任黄明极总结说。
政策扶持方面,要进一步出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相关扶持支撑,并按照“政府主导、集中捆绑、投工投劳、社会资助”的原则统筹投入,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和清算制,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
资金来源方面,要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优先投向美丽乡村重点村建设。根据“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
管理维护方面,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定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采取多种渠道落实工作经费和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成立美丽乡村管护基金、管护理事会。
在产业配套方面,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地域资源,形成自身的产业特点,培育特色品牌。鼓励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庭院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林下经济、农副产品加工、林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服务和手工制作、乡间小吃、特色餐饮等地方特色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