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 法官去看守所接人
在法庭上,林某一再表示,可能是因为对堆放垃圾的事情有情绪,自己喝多了酒没有控制好自己,如果自己要是清醒的话,一定不会去放火的。
经过审理后,法官当庭宣判。
法院认为,林某在主观上确有一时冲动、不冷静因素,从平常工作、生活、邻里关系中表现良好,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与堆放垃圾者无私怨,不存在报复他人和社会的情形,因此此次犯罪属于一时性起,主观恶性不深,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也积极赔偿了全部损失,多名居民也表达了谅解,为此法院充分考虑犯罪动机、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等方面,本着惩前毖后、教育的目的,依法对林某适用缓刑。
丰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次决后林某表示不上诉。
法官表示,虽然判处缓刑,林某表示不上诉,但判决仍有10天的上诉期,所以10天后判决才能生效庭审结束后,法官前往丰台看守所,给林某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10天中由社区民警看管,待判决生效后,林某在社区矫正服刑。
庭前探访 楼门前依旧堆放着垃圾
21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还未走到楼门处,远远就能看到火灾的痕迹,该单元西侧从一楼至4楼外墙漆黑一片,被烧焦的墙砖裸露着,有的墙砖被烧成了黑炭,甚至已经脱落了,仪表箱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事发时几户人家的玻璃碎了,窗户烧坏了,也包括林某家,现在有几户人家重新装修了窗户。楼前的空地上应没有垃圾了,施划出的停车位上停着2辆车。
然而记者发现,在楼门东侧一层住户窗前,堆着很多垃圾,这些垃圾中有饮料瓶、编织袋、旧衣服、纸箱子、电饭锅等等,一名老年妇女坐在小板凳上,正在整理垃圾,“这个就是何某”有居民悄悄告诉记者。
走进该楼,在天井处则堆放着电冰箱、行军床等,居民告诉记者这些也是何某堆放着,在四楼,记者通过楼道窗户望过去,何某家的窗户到屋顶部都堆满了东西,而何某家的阳台上也堆满了东西,留出的空间只够一人通过,“她家的门只能半开,屋里堆满了捡拾来的垃圾,之前有一次何某的丈夫烧水时睡着了,结果水烧干了,浓烟从屋里冒出来,邻居使劲敲门才避免了一场火灾。整个单元家家都用天然气,只有她家为省钱用煤气罐,她家屋里东西多,我们很害怕,老是怕着火,而这次火灾后,派出所终于将她家的煤气罐收了。”
邻居们表示,何某没有工作,小儿子轻度智障,靠老伴大约7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十多年前,何某就开始捡拾垃圾,堆放在楼前,为此居民们到处反映。据居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为了帮助何某,他们不仅给何某办理了低保,也给何某的小儿子办理了残疾人证,每个月也有补助,另外还给何某的小儿子找了个打扫卫生的工作,加上何某丈夫的退休金,一家人每个月的收入至少在一万元,“按理说他们家生活不成问题,但是他们依然捡拾垃圾,还是堆放在楼前,下次着火了我们还能不能这么幸运啊!”居民们非常发愁。
庭后接受釆访时,林某说之前居委会曾经清理过废品,“但我们只能偷偷清理,都是在夜间,因为何某家人发现后骂他们,而且为了防止废品被清理,何某家人24小时看守着,我们就没法清理了”。(记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