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消费者“钱袋子”安全,近日,实验区市监局聚焦格式条款违法行为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排查足浴、体育健身等群众投诉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经营主体,累计立案5起,罚没款共计4.7万元。
此次整治直击格式条款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重点核查经营主体的合同文本与店内告示,严查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发现,潭人街一家健身机构及台湾夜市一家足浴店存在格式条款违法行为。
“部分经营者通过‘一经上课不得转让’‘拒绝转课安排的视为违约’等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实验区市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唐伟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费业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仔细核查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商家应规范合同文本与店内告示,不得通过格式条款转嫁经营责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区市监局已对涉事单位依法立案查处。下一步,实验区市监局将进一步深化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整顿格式条款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不断优化监管服务,巩固整治成效,为辖区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防线。(融媒体记者 林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