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获悉,实验区正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以旧换新工作。其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采取立购立减模式,电动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采取后补模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
本次征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后续符合条件的参与商家不定期动态调整),征集范围为经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的销售商家(含个体户)。
销售商家(含个体户)要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备与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需按要求定期收集、汇总消费补贴发放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审核;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如有需要可配合政府对本次活动先行垫资等。
报名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消费流通处邮箱jfjxfltc@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消费流通处(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9层915,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1—23163099)。(融媒体记者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