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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06-04 11:44 http://www.mnw.cn/

  6月3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布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具体文件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严格招生程序和招生纪律,结合我区学前教育资源现状,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促进幼儿入园机会均等,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二、招生年龄与对象

  (一)招生年龄

  小班招生年龄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3周岁健康幼儿(截止到2020年6月19日之前申报户口的)。

  (二)招生规模及对象

  1.实验幼儿园、海峡儿童学园各招收小班4个班140名:潭城镇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儿童。

  2.城关幼儿园招收小班6个班210名:潭城镇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儿童。

  3.第二实验幼儿园招收小班4个班140名:潭城镇户籍、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幼儿。

  说明:以上4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模均含政策性照顾对象。若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登记时间:6月22日至26日

  如有剩余学额,优先招收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及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及征迁户子女。

  4.海坛幼儿园招收小班4个班140名:

  ⑴优先招收平潭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的直系亲属。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登记时间:6月22日至24日

  ⑵如有余下学额,面向潭城镇户籍和岚城乡上楼村户籍的3周岁适龄健康儿童。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登记时间:6月25日至26日

  ⑶如还有余下学额,招收购买平潭商品房(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和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口的随迁子女及征迁户子女。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征迁协议书、选房号。

  登记时间:7月17日至19日

  说明:房子必须是已交付使用,且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户口需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若每一轮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电视直播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5.如意幼儿园招收小班4个班140名:

  ⑴优先招收平潭世茂海峡如意城房地产业主的直系亲属。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登记时间:6月22日至24日

  ⑵如有余下学额,面向在金井湾组团内购买商品房业主的直系亲属。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登记时间:6月25日至26日

  说明:房子必须是已交付使用,且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户口需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若每一轮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6.安置小区幼儿园:东岚幼儿园、双玉幼儿园、金井湾幼儿园各招收小班4个班140名。由各幼儿园按照审批规模,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公开抽签方法,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7.三之三台海幼儿园是如意城帝景苑小区配套园,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开设班级,每个年龄段不超过4个班,3个年龄段最多不超过12个班420人。

  ⑴优先招收现已交付使用的平潭世茂海峡如意城帝景苑业主的直系亲属;申请入园的适龄儿童户口需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保教费按公办园标准收费。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⑵余下学额由三之三台海幼儿园自行招生,收费按同级公办园1.8倍之内收取。

  8.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由各片区按照审批规模,优先招收所在乡镇的适龄健康儿童(含政策性照顾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公开抽签方法,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9.民办幼儿园:由家长自主选择登记报名,招收新生以审批规模为准。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类别

  1.援鄂医务人员子女

  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证明。

  2.台籍儿童(享受免费就读待遇)

  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护照、往返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或身份证)、暂住证、国内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

  3.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等)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 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人才子女,按照岚综管综[2019]97号文件执行:A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各阶段选择一次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B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选一阶段选择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5.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提供: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6.残疾人子女

  户籍在潭城镇的低保残疾人的健康子女。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如属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7.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户籍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0年6月19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卫家庭处登记。

  8.环卫工人子女

  2014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3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的环卫工人的子女。

  提供: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 小岛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且现仍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的子女。

  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教师证、学校证明。

  说明:符合条件1—6类照顾对象可根据申请安排就学;符合条件7—9类照顾对象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学。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

  1.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凡持有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健康幼儿,以家长自愿选择为原则,参加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公办幼儿园,若同时报两所及以上的(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将取消其公办幼儿园入园资格。

  报名时,需随带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家长提供所有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对于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园资格。

  2.政策性照顾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自主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于6月22日至26日至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一)登记。

  3.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和岚城乡上楼村的村民子女:由龙南村委会、前进村委会和上楼村委会于6月19日前将辖区内3周岁适龄儿童名册分别提供给第二实验幼儿园和海坛幼儿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公开摇号,确定入园资格。

  (二)摇号方法

  报名后,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按报名顺序进行编号,给予相应的号签,经由区社会事业局、区纪工委驻社会事业局纪检组等部门人员对制作的号签与报名登记表名单进行核对无误后,在区电视台采取公开摇号电视直播形式,确定就读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关幼儿园、海峡儿童学园、海坛幼儿园适龄幼儿名单。敬请报名的家长届时在家收看,也可以关注平潭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抽签进展情况。直播现场我们将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

  (三)摇号时间

  1.城区公办园摇号时间:7月15日上午

  2.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6日上午

  3.余下学额报名时间:7月17日至19日到相应幼儿园报名。

  4.余下学额摇号时间:8月11日上午

  (四)摇号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五)其它事项

  1.凡经确认入选公办幼儿儿园,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学额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2.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公办幼儿园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区社会事业局组成监察组,对今年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广泛宣传招生政策。我局将通过社会事业局网站、公示栏、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各幼儿园要通过园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宣传招生政策。要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处理和化解群众反映的子女上学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3.做好入园前体检和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各公民办幼儿园体检收费标准应按照卫生与计生部门的文件精神,将新入园幼儿体检和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入园体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没有入园前体检、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园前应到居住地的妇幼保健所或社区卫生中心进行体检和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4.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我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规模,禁止招收各年龄段插班生或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或增加班级数量,须经我局审核批准。若发现违规招生或招生过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3.2020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1: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2: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东至环岛路

  西至坛东大道

  北至麒麟路

  南至万宝路(进城路)及以南(包括自来水厂、法院、世界城、万宝嘉华、万豪大景城、深溪底等)

  附件3:2020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区教育大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实现教育招生公平公正,结合我区教育资源分布现状,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按户籍所在地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1.农村小学按照乡镇所在地划片招生。

  2.城关公立小学实行划片和片区调整过渡招生。

  (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报名时间

  城关地区、城关周边公立小学片内生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8月20日至22日;农村各小学报名时间:8月28日至29日。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各公立学校招生

  农村小学一年级招收本乡镇户籍内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做好招生工作,保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二)城关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今年城关7所公立小学一年级招收4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070人。其中:实验小学7个班315人;城东小学8个班360人;城中小学8个班360人;城北小学6个班270人;北门小学2个班90人;第二实验小学8个班360人;城关小学7个班315人。

  2.招生对象

  (1)潭城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所在片区小学就读。

  (2)为继续做好招生片区调整过渡工作,城中小学片的东门庄、翠园新庄的适龄儿童,今年同意选择城东小学就读;城中小学片的东湖庄301号(海坛金城)的适龄儿童,今年同意选择城关小学就读;城东小学片的桂山366号(星海湾)的适龄儿童,今年同意选择第二实验小学就读;城北小学片的桂山庄380号以后(含380号)的适龄儿童,今年同意选择第二实验小学就读;北门小学片的农中庄的适龄儿童,今年同意选择第二实验小学就读(详见附件1)。城关地区公立小学若有余下学额执行电视公开随机摇号招生。

  3.报名方式:7月1日至7月7日,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三)麒麟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一年级新生按符合条件实际报名人数招生。

  2.招生对象:在金井湾组团内购买商品房,目前已交付使用的购房者的直系亲属,且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户口需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

  提供:户口簿、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下同)。

  3.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7日。

  4.报名地点:麒麟小学。

  (四)城区周边公立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

  城关地区周边公立小学招收14个班,共计630人。其中龙山小学2个班90人;中湖小学6个班270人;上楼小学2个班90人;大潭下小学1个班45人;正旺小学2个班90人;中南小学1个班45人。

  2.招生对象

  招收户口在招生片内的适龄儿童以及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

  3.报名方式:7月1日至7月7日,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五)民办小学招生

  1.招生指标:海滨小学招收5个班225人;新世纪小学招收8个班360人;成龙小学招收3个班135人;平潭赛尔双语学校招收2个班80人。

  2.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报名时间:

  (1)第一轮

  报名时间:8月20日—8月22日

  摇号时间:8月24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25日

  报名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摇号时间:8月28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4.报名方式: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按家长意愿并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小学招生共有两轮摇号机会。

  (1)自愿报名的适龄儿童如果第一轮已经入围,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招生报名。

  (2)若未被民办小学第一轮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参加未完成招生指标的民办小学第二轮公开摇号。

  (3)摇号均没有入围的,回户籍所在地公立学校就读。

  6.工作要求:

  (1)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班生规模。

  (2)各民办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与家长签定退款协议。

  (六)潭城镇户籍迁入时限:2020年7月1日之前。

  五、政策性照顾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援鄂医务工作者子女

  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

  2.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华侨子女

  (1)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监护人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3.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或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岚综管综[2019]97号文件执行:A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各阶段选择一次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B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选一阶段选择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挂职干部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5.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6.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适龄儿童(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并经残联审核后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7.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以及征迁时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被征迁户子女认定申请表、征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号、户口簿。

  8.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户籍的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0年6月10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核实后,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9.环卫工人子女

  2014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3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工作的环卫工人,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小岛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现仍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11.原有政策性照顾对象,仍按原政策执行。

  (1)岚城乡中南大队瑞岭山自然村17户村民子女可申请就读实验小学。

  (2)根据原平潭县教育局岚教综〔2013〕181号、182号文件精神,澳前镇龙南村、前进村的村民子女,可以照顾到城关小学就读。

  (3)根据原县政府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星海湾1号”楼盘业主子女可申请入学城东小学(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1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在中湖小学、中南小学、正旺小学、上楼小学、龙山小学、大潭下小学就读,也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到其他农村小学就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根据城区公立小学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北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或北门小学入学

  提供:a.户口簿;b.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之前办理潭城镇有效期内的居住证;c.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持续缴纳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注意事项

  1.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10款的,需于7月7日至7月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2.第8款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汇总;第11款中“星海湾”业主子女材料由星海湾房地产公司汇总;龙南村、前进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村委会汇总。本条各款统一于6月10日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3.第12款“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可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于7月1日至7月7日参加网络预报名。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6类可根据申请安排入学,7—12类照顾对象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城关地区及周边公立小学余下学额的分配办法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城关地区及周边公立小学余下学额执行公开随机摇号招生,具体办法如下:

  1.公布余下学额的学校及余下学额数

  余下学额的学校及学额数在片内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安排后,于摇号前予以公布。

  2.参加摇号入学的条件

  (1)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详见附件4)有房产证的农村户籍子女,均可申请参加城关及周边公立小学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的,平潭户籍的适龄儿童均可申请参加城关及周边公立小学余下学额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3)凡参加摇号的适龄儿童只有一次摇号机会,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多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当年摇号资格。

  (4)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没有入围和自行放弃的,可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3.余下学额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21日

  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摇号时间:8月11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12日

  报名时间:8月15日—8月17日

  摇号时间:8月19日上午9:00

  (3)报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参加摇号录取学校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

  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七、关于小学招生网络预报名

  1.“城区各小学片内生报名”、“申请参加城区及周边公立小学余下学额摇号登记报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民办小学招生报名”等四类的适龄儿童,须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预报名。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对预报名登记成功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适龄儿童的报名或摇号资格。

  2.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招生预报名工作,网络预报名期间,相关学校将设立招生咨询点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与帮助。

  3.网络预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八、工作要求

  1.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应设立招生热线电话,公开招生政策,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确保今年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禁提供假户口、假证明进行报名登记,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公、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对随迁子女,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就读学校和城镇生活。

  3.为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严禁招收非片区内及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擅自招生或接收无转学手续的学生。若发现学校违规招生,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秋季一年级片区调整过渡一览表

  2.2020年城关各小学片区划分表

  3.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

  4.平潭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5.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1:2020年秋季一年级片区调整过渡一览表

  附件2:2020年城关各小学片区划分表

  实验小学:大路顶、观音井、龙坛、江仔口、合掌街、城南新庄、锦湖庄、盛南庄、溪南庄、黄厝、南星、金榜埕、洋朝屿、右营、营中、燕山、左营、东大街(圆盘西)1—49号

  城东小学:桂山(桂山居委会)、埔东、红东、红山、东埔、上埔、盛林、荷花、莲花、中埔

  城中小学:东宝、西林、宝林、万宝、南林、东大街(圆盘东50号以后包括50号)、小湖、东湖、西湖、小湖新庄、东星、政府路、东林、翠园新庄、城东委、东门、燕东、下埔、南门、西宝、红湖

  城北小学:北街、辕门、后围、新垄、西星、西门、瑞垄、瑞山、南街、亭下街、五福庙、土地街、万顺头、新府口、夏致街、东垄庄、盛北庄、盛东庄、利嘉山庄、北大路、桂山(城北村370号以后包括370号)

  城关小学:东湖庄368号、东湖庄369号、东湖庄500号

  北门小学:北门、海秋、新庄、北星、八一、永春、农中、夏升

  附件3: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

  附件4: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东至环岛路

  西至坛东大道

  北至麒麟路

  南至万宝路(进城路)及以南(包括自来水厂、法院、

  世界城万宝嘉华、万豪大景城、深溪底等)

  附件5: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结合我区教育资源分布现状,制定本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1.农村初中按照乡镇所在地划片招生。

  2.城关公立中学片内生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20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各公立中学招生

  招收本乡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招生

  1.潭城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平潭一中(北街校区)与城关中学按1∶1的比例实行电脑派位,并随机抽签分别安排至平潭一中(北街校区)、城关中学。

  抽签时间:2020年7月28日上午9:00;

  抽签地点:平潭翰英中学。

  2.平潭一中(北街校区)与城关中学抽签后,不允许互相调换学校。

  3.潭城镇户籍迁入时限:2020年7月1日之前。

  (三)平潭一中(岚城校区)招生

  1.招生计划:初一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2.招生对象:

  (1)岚城安置小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户口簿、安置房产权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2)居住在岚城安置小区廉租房、公租房居民的直系亲属且户口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

  提供:户口簿、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以上对象报名时间:6月8日—6月10日

  报名地点:平潭一中(岚城校区)

  (3)根据岚城乡人民政府(岚乡政〔2019〕292号)文件精神,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建设涉及的相关征地村村民子女。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5)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四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房且目前已交付使用的购房者本人或购房者的直系子女可根据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申请参加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备案,下同)。

  (6)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的,凡申请到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四)城南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2.招生对象:

  (1)康德、华外、台亚岚、西航四家目前已交付使用的房地产业主的直系亲属且与业主在同一户口簿内的小学毕业生;四家房地产公司各自统一登记并于6月5日之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教处。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二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籍子女,均可申请参加城南学校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详见附件2)。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五)师大平潭附中招生

  1.招生计划:初一年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

  2.招生对象:

  (1)目前已交付使用的世茂海峡如意城的购房者本人或直系子女;由世茂海峡如意城房地产公司统一登记,并在7月26日之前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世茂海峡如意城业主子女申请就读数若超出师大平潭附中招生计划数,则按摇号方式安排就读。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二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在金井湾组团内购买商品房且目前已交付使用的购房者本人或直系子女,均可申请参加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师大平潭附中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六)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城关中学强兴校区招收6个班,每班45人,共计270人;龙南初中拟招3个班,每班45人,共计135人。

  2.招生对象:

  (1)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招生片内的小学毕业生。

  (2)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3)按优先顺序安排以上二类人员。若有余下学额,凡购买平潭商品房或在大城区范围内有房产证的农村户籍子女,均可申请参加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余下学额的第一轮公开摇号(详见附件2)。

  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簿。

  (4)上述类型摇号后若还有余下学额,凡申请到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就读的平潭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第二轮公开摇号(提供:户口簿)。

  (七)少体校招生

  少体校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小学毕业生36人,由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组织少体校专业人员在7月11日至7月12日完成测试后决定录取。专业测试和录取全过程在区社会事业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八)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指标

  岚华中学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 翰英中学招收10个班,每班45人,共计450人;新世纪学校招收9个班,每班45人,计405人;平潭赛尔双语学校招收4个班,每班40人,共计160人。

  2.招生对象:2020届小学毕业生。

  3.报名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27日

  报 名 时 间:7月29日—7月31日

  摇 号 时 间:8月4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8月5日

  报 名 时 间:8月10日—8月12日

  摇 号 时 间:8月18日上午9:00

  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4.报名方式:民办学校按学生或家长意愿并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5.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共有两轮的摇号机会。

  (1)自愿报名的小学毕业生如果第一轮已经入围,不能参加下一轮的招生报名。

  (2)若未被民办学校第一轮摇号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第二轮公开摇号。

  (3)两轮摇号均没有入围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4)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在第一轮摇号之前可单列录取。

  (5)九年或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可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容量不足的,采取摇号随机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指标的,按上述程序执行。

  (6)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由学校登记汇总,并于7月15日前报送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6.工作要求:

  (1)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生规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

  (2)各民办学校在新生注册时,必须与家长签定退款协议。

  四、政策性照顾

  (一)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提供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援鄂医务工作者子女

  支援湖北医疗队的医务工作者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就读。

  提供:户口簿、单位证明。

  2.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华侨子女

  (1)台、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均可申请到暂住地学校就近入学。

  提供:护照、往来大陆通行证、户籍证、暂住证。

  (2)华侨子女:指夫妻双方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可申请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其国内监护人的选择,原则上按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顺序确定。

  提供:父母出入境记录单、委托公证、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护照。

  3.军人子女

  (1)驻岛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县武装部)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规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就近安排入学。

  (3)军转干部在转业当年,其随迁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升学。

  提供:军官证、军人保障卡、军官转业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 公安民警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模和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可根据申请就近安排入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提供:英模证、伤残证、烈士证、户口簿、单位证明。

  4. 引进人才和挂职干部子女

  (1)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岚综管综〔2019〕97号文件执行:A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各阶段选择一次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B类人才的每个子女可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选一阶段选择实验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2)省委组织部选派到我区的挂职干部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或党群工作部证明。

  5.孤儿(父母双亡)、烈士、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材料:户口簿、五保证、烈士证、见义勇为证书。

  6. 残疾人子女

  (1)有低保的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升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如属于突发事故无法提供低保证,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2)轻度肢残儿童是指有自理能力且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小学毕业生(不含智残、聋哑、盲童),可根据其申请安排就近入学。

  提供:户口簿、残疾证。

  (3)重度残疾人子女可根据其父母在岚创业或就业具体实际,依申请经残联审核后安排就近学校入学。

  提供:创业者营业执照或就业者一年以上工资证明材料,户口簿、残疾证。

  7.征迁户子女

  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征迁户子女以及征迁时与征迁户同一户籍地址的亲属,因征迁需要跨片区的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征迁户子女就读申请表、征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号、户口簿。

  8. 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

  农村二女结扎户女儿可根据其申请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农村户籍的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节育手术的“二女结扎户”,在2020年6月5日前持户口簿、结婚证、结扎证、乡镇婚育证明等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登记。

  9. 环卫工人子女

  2014年12月31日前工作已满3年且工资关系都在原县环卫所的,现仍在一线岗位的环卫工人,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户口簿、所在单位证明、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 小岛教师子女

  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在小岛任教且现仍在小岛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其子女可根据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提供:教师证、户口簿、学校证明。

  11.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在我区务工的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其居住地安排在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思源初中或其他农村初中就读。

  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或户籍部门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2)“三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可申请到城南学校就读。

  提供:a.户口簿;b.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之前办理潭城镇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c.父母一方于2020年3月1日前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在我区持续缴纳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社保证明。

  (二)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注意事项

  1.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10款的,需于6月8日—6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2.第8款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材料由区社会事业局公共卫生健康与人口家庭处审核、汇总,并于6月5日前报送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3.第11款“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可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于6月2日至6月8日参加网络预报名。

  4.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中,1—6类可根据申请安排就读;7—11款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读。

  五、师大平潭附中、平潭一中(岚城校区)、城南学校、城关中学强兴校区、龙南初中余下学额的公布、报名及摇号时间

  (一)公布时间

  1.第一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6月22日

  报 名 时 间:6月24日—6月26日

  摇 号 时 间:7月16日上午9:00

  2.第二轮

  余下学额公布时间:7月17日

  报 名 时 间:7月20日—7月22日

  摇 号 时 间:7月24日上午9:00

  (二)报名方式:通过“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网络预报名。

  (三)重要提示:

  1.凡参加公办学校摇号的小学毕业生只有一次摇号机会,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多报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当年摇号资格。

  2.摇号入围后,若不服从安排,视为自行放弃。自行放弃和没有入围的,可申请参加民办学校网络预报名及摇号录取或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

  (四)余下学额公布地点:参加摇号学校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的公示栏、区社会事业局官方网站、平潭电视台等。

  (五)余下学额摇号地点:平潭广播电视台直播现场。

  六、关于中学招生网络预报名

  1.“申请参加余下学额摇号登记报名”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报名登记”的,均须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进行网络预报名。社会事业局将对预报名登记成功的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报名或摇号的资格。

  2.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做好招生预报名工作,网络预报名期间,相关学校将设立招生咨询点为广大群众提供咨询与帮助。

  3.招生预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学业评定

  1.2020年春季在册的小学六年级学生,经所在学校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后,发给毕业证书。所在学校负责填写档案,并于7月5日前将报名表(附九年义务教育登记卡与学生户籍复印件)报送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

  2.各校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综合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进行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综合评定要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等级制。

  3.各校必须严格把好小学毕业生合格质量关。毕业生学业检测今年由学校自行统一命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八、回原籍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在外县(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本区升学就读初中的,需于7月10日前持户口簿及学生档案到区社会事业局基础教育处登记,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户籍在外县(市)区,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就读。

  办理程序:

  1.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

  2.毕业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领。介绍信作为学生去向依据存档。

  九、加强领导

  初招工作牵涉面广,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认真解疑释惑。

  1.招生工作全过程在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区社会事业局组成监察组对今年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提供假户籍、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对公办小学接受民办招生学校宴请、接收劳务费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相关规定,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的初招工作规范、有序完成。

  十、本《意见》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

  2.平潭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3.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日程安排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6月3日

  附件1: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招生预报名系统操作流程图

  附件2:平潭综合实验区原城区整治性城市规划范围(大城区范围)

  东至环岛路

  西至坛东大道

  北至麒麟路

  南至万宝路(进城路)及以南(包括自来水厂、法院、世界城、万宝嘉华、万豪大景城、深溪底等)

  附件3:2020年秋季初一年招生日程安排表

原标题:平潭2020年秋季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责任编辑:曾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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