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电子信息不仅是福建省三大支柱产业,也是平潭重点培育产业。那么,在平潭,电子信息产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小编今天就从融资上市补助、人才补助等多方面为您介绍平潭电子信息产业优惠政策,每条都是干货!
电子信息产业享有国家级、省级、区级等多重优惠政策,包括实验区科技平台奖励、融资上市补助、人才补助、省级专项补助、入驻区域优惠和财税政策等。
1实验区科技平台奖励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若干规定》 (岚综管综[2016]186号)
通过我区评审认定的区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通过省级科技型企业备案并授予“福建省科技型企业”证书的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超过350万元,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积极扶持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2融资上市补助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进一步完善5+2产业奖补优惠政策的通知》(岚综管综[2017]34号):
鼓励各类企业入驻平潭,并通过主板、新三板、海交中心等挂牌实现直接融资的,给予上市补助。
鼓励区内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给予企业15万元奖励。
凡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给予企业150万元奖励,“新三板”分层后在最高板块挂牌的,再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总计奖励200万元。
对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实现境内成功上市的,给予企业1000万元奖励;对实现境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
对已在我区享受“新三板”奖励的企业成功转板,转板后按照境内外上市奖励给予差额补助。符合条件可享受雄鹰基金、雏鹰基金融资支持。
3人才补助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岚综实管综[2014]59号),根据人才类别享受50-200万元科研创业启动资金补助。
根据《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的暂行办法》(闽委人才[2016]4号),符合条件的,按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不超过三年。
4省级专项补助
1、省经信委工业和信息化鼓励发展专项资金
公共服务平台补助:10-30万;
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按设备投资5%;
2、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10万元;
5入驻区域优惠
智能产业大厦(两年半免租期,每平米8块钱)
台湾创业园(目前每平米7块钱,配套成本价租售住房)
除此之外,还享有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51号)文件中赋予平潭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共127条,其中73条属于电子信息制造业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所有产业中涉及面最广的。(记者 李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