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从南平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福建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南平市将对全市42万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提高基础养老金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从7月起至9月底,这笔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将陆续补发到位。
南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2010启动实施,2011年实现制度全覆盖,基础养老金已经历了4次调整提高,已从原先55元提高至118元,待遇水平实现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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