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某沉迷赌博,不久便输光了积蓄,于是心生歪念,用假房产证抵押骗钱。
3月3日,龙岩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池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40多岁的池某,2013年7月中旬输掉了所有积蓄,为筹措赌资,他花钱请他人制作了虚假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随后以开设宾馆需要资金为由,通过中间人戴某、程某的介绍,并用假证作为抵押,先后两次骗取被害人刘某5.8万元现金。案发后,池某潜逃外地,2014年7月14日,在浙江省义乌市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