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福建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正式实施。2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介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预案,全省将持续优化各项联动机制,省防指和省气象局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完善“1262”气象防汛联动机制的通知,制度化落实气象部门提前12小时、6小时、2小时发布精细到乡镇的强降水预警预报与省防指防御暴雨“三级风险应对”气象防汛机制。
预案对我省范围内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风)、海上大风、低温、干旱、高温、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作出了具体指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的应急处置职责分工。如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事件引发的水旱灾害应对工作,由省防指应对;雪、寒潮、霜冻、冰冻等低温天气灾害,由省减灾委组织应对;气象灾害引发重大以上地质灾害,由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应对;海上大风灾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海事局、省海上搜救中心以及其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气象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预案中还明确,在重大或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各级各有关单位将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组织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将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采取停工(业)、停产、停课、休市等措施。
此外,预案以适应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决策为根本原则,对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标准进行了较大的修订。由于福建沙尘和霾天气出现概率低,影响程度小,因此删除了沙尘和霾两个灾种,但常规监测和预报工作不受影响。在强对流、低温、高温预警中,对于所影响的县(市、区)数量都有更明确的规定,相应的预警标准有一定的提升。另外,台风预警标准中增加外海渔场的影响,并分为四个递进式预警等级;大雾预警中增加近海海域海雾;强对流预警中增加龙卷风标准。不再对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采用颜色标示,避免与预警信号颜色混淆。(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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