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为福建省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省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据了解,今年福建省养老金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在定额调整方面,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按每人每月34元增加。
在挂钩调整方面,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按照2022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9%调整增加。
此外,为体现重点关怀,福建省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2022年当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此外,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据介绍,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今年1月开始补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惠及全省231万余名退休人员。(记者 胡一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