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福建新闻 > 正文

流动人口在福建凭11种证明 可申领居住证

来源:海峡网 2017-01-11 08:54 http://www.mnw.cn/

资料图

  昨日,海都记者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将于近期出台居住证申领便民过渡性政策,即从政策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流动人口在我省申报暂住登记后,提供以下11种在居住地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中的任意一种,经调查属实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1.工商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4.录用(聘用)证书;5.社保缴纳凭证等。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1.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2.购房合同;3.房屋租赁合同;4.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连续就读证明材料:1.学生证;2.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2017年7月1日起,严格按照《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居住证申领业务。

  据省公安厅相关人员介绍,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7日内,向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是流动人口应尽的法定义务。《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据此,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是流动人口作为居住地常住人口,申领居住证、享受法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前提条件。因此,流动人口在到达居住地后,应当及时履行向公安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的义务,以免影响居住证的申领及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享受。  (记者 张志宏)

责任编辑:蒋晓彬
相关阅读:
新闻 娱乐 福建 泉州 漳州 厦门
猜你喜欢:
已有0条评论
热门评论:
频道推荐
  • “三险合一”改革落地一个月 福州三险登记
  • 福州“万屏联动”致敬师恩
  • “高速岚行”优惠活动上线
  • 新闻推荐
    @所有人 多项民生礼包加速落地快来查收 三峡大坝变形?专家:又有人在恶意炒作 北京新一波疫情为什么没出现死亡病例? 戴口罩、一米线 疫情改变了哪些习惯? 呼伦贝尔现幻日奇观 彩虹光带环绕太阳
    视觉焦点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秋风起,紫菜香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石狮环湾生态公园内粉黛乱子草盛放
    精彩视频
    医解百科︱为什么尿毒症患者越来越多?
    医解百科︱为什么尿毒症患者越来越多?
    致敬医师节
    致敬医师节
    专题推荐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关注泉城养老服务 打造幸福老年生活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

    新征程,再出发——聚焦2021年全国两会
    2020福建高考招录
     
    48小时点击排行榜
    “高速岚行”优惠活动上线 1688平潭两岸选品中心在澳前台湾小镇开业 厦门116个优质文化项目及12部影视精品项 “厦门98畅游卡”发布 年内可免票游览22 “厦门98畅游卡”发布 年内可免票游览22 安心托育、呵护成长 厦门托育服务优化升 安心托育、呵护成长 厦门托育服务优化升 福州园区标准化建设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