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三级医院中仅市儿童医院和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保留该项目 22家医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虽然不是100%正确,但输液的危害确实不小。根据2017年5月省卫生计生委下发《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目前,本市24家三级医院中除了大连市儿童医院和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外,其他22家三级医院已经全面取消了门诊静脉输液。 原则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
“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是世界卫生组织用药原则。但在我国,不少人认为,输液能让病好得更快,还可以补充营养,多输没有坏处。之所以说“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是因为口服药品经胃肠吸收,不经体内循环系统,对身体副作用很小。
而打针药物进入循环系统有限,相比来说输液是将药品直接注射到血液中,参与体内循环,肝、肾的代谢负担是最重的,长期静脉注射可能增加肝肾负担。
辽宁省卫计委专家介绍,很多门诊病种是不需要输液的,而目前最容易滥用抗菌药物的是感冒、腹泻患者及手术患者。 要求 二级以上医院用药均纳入监测
《通知》还要求,辽宁各地医疗机构的药占比不可超过30%,I类切口抗菌药物使用率也不能超过30%。
2017年底前,辽宁全省三级医院和50%的二级医院须加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2018年底前,辽宁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
省卫生计生委表示,为加强对临床药物使用管理,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需将每月采购总金额前10位的药品,作为本机构重点监控的药品目录,并对每种药品处方金额前10位医师进行公示,同时各医院需建立重点监控药品专项处方点评制度,并责成相关科室和医师针对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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