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弱的基层体系
冷链保存下的乙肝疫苗,在经过层层长途运输到达乡镇等基层医院,也可能会出现瓶身相关部位破裂现象,而在冷链保存下很难发现。
“不管调查结果最终如何,可以从中看出当地基层医疗防疫体系的脆弱。”当地一业内人士直言,自1992年起,中国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2005年起,政府为新生儿免费提供乙肝疫苗接种,对疫苗的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并备受各界关注。
吴秀英向记者出示的“接种记录”显示,周子鹏出生后第一剂乙肝疫苗是在常宁市一大型医院,第二剂则是在其母亲打工的广州一大型医院,第三剂是在荫田医院。前两次均明确注明“接种日期”“疫苗批号”“接种者签名”,而第三剂乙肝疫苗唯独缺少了“疫苗批号”。在廖梦胜的接种记录上,上演着同样的境况。
来自媒体公开报道称,包括前述汉寿县男婴病例在内的3例病例,接种的乙肝疫苗生产厂家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其中,常宁市、衡山县批号C201207090,有效期至2015年7月24日,汉寿县批号为C201207088,有效期至2015年7月18日。常宁市病例同时接种的流感疫苗为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批号为201307040;汉寿县病例注射的维生素K1为国药集团蓉生制药生产,批号为13040142。
李南秀、曹东明及其家人曾多次向衡山二院索要廖梦胜接种的第三剂乙肝疫苗的药瓶、包装盒,均被拒绝。“谁想到孩子会出这样的事情,那个时候连包装盒啥样都没有看。”李南秀回忆说。
吴秀英在事发后,也曾多次进入荫田医院寻找当时接种的包装盒,均无果。
公开资料表明,我国目前已建立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对疫苗接种后出现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不良反应均需要报告和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均要进行报告,必要时进行调查处理。
12月16日,湖南省疾控中心通报中介绍,调查发现,涉事疫苗在储存、运输和接种操作中,不存在问题。3例病例发生地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疫苗储存运输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相关规定要求。接种单位均具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预防接种单位合格证》,接种人员均具有预防接种资质,接种操作过程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
“自孩子接种后出现异常,直到死亡,没有得到更高医疗机构的关注。”廖海章描述,当小孩出现异常情况,医生只是靠自己的主观意识,而没有进行正规的程序操作。
湖南官方虽然对此做出了一系列解释,但面对涉事多地的医疗体系,外界仍然对疫苗本身及存储、运输、接种等相关环节持有怀疑。
李欣对此坦言,冷链保存下的乙肝疫苗,在经过层层长途运输到达乡镇等基层医院,也可能会出现瓶身相关部位破裂现象,而在冷链保存下很难发现。
对于三名婴儿死亡或身体出现异常反应,涉事的常宁、衡山卫生部门表示,他们目前不能对此做出任何评论,均由省级卫生部门作统一信息发布。而一位深圳康泰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国家食药监局正在他们公司进行调查,重申了纪律:不能接受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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