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阳区环保局经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对辖区的1家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拒不改正问题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今年9月28日,建阳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和监测人员对麻沙镇留田村陈景良砖厂开展“测管联动”环境执法,监测结果发现,该厂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氟化物均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中的排放标准,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建阳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厂予以立案,并于10月9日对该砖厂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并告知其拒不改正可能承担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后果。
10月11日,建阳区环境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到该企业复查复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排放的废气中氟化物仍然超标排放,违反了《环境保护法》配套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有关规定,建阳区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