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江市妇联以实施妇女“维权三制”为抓手,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婚姻家庭矛盾调解,预防家庭暴力,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创新调解方法和途径,分析纠纷原因,找准每一起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成效。即日起,本专栏将推出系列典型维权案例,邀请法律、心理专家进行深度解读,以案说法、以例明理。
案例:
非婚生子没证明
孩子无法落户愁坏父亲
龙湖洪先生5年前与人相恋,女方生下孩子14天后便离开。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后均已各自结婚。女方为了掩盖婚前的这段往事,不肯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导致孩子上不了户口。孩子即将入学,却因为没有出生证明而成了黑户。近日,洪先生的母亲洪女士忧心忡忡地走进妇联:“为了孩子的户口问题,我已经不知走破了几双鞋。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为了孩子的户口问题,男方找了许多部门都没能解决,最后找上了妇联。
根据男方提供的信息,妇联维权工作人员联系了女方母亲。诚如男方所言,女方拒绝了工作人员的要求,并希望不要再打搅她的女儿。咨询相关部门后,妇联维权工作人员建议洪女士让儿子与孙子进行DNA鉴定,同时到孩子出生的医院复印孩子出生时的记录材料,确定无误后找到相关部门办理孩子的户口。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科也给予很大的支持,协同当事人向上级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孩子落户的问题最终得到解决。
建议:
男方可起诉女方
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男方为了孩子的户口问题几番周折,可是女方为了保护现在的家庭却拒绝为男方提供相关证件,虽然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但也是属于不负责任的行为。虽然他们两人没有结婚登记,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他们的非婚生子女仍受到法律的保护,男方仍可以起诉女方,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记者 陈长隆 通讯员 肖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