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晋江市财政局获悉,晋江修订出台《晋江市促进金融业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2025年6月21日起正式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符合条件的参照执行。
“与以往晋江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相比,《措施》呈现出政策覆盖面更广、系统性更强等主要特点。”晋江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措施》在保留完善先前对金融机构引进、支持企业股份制改造及资本运作奖励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支持重点产业链培育壮大、完善信用救助机制,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等政策扶持。此外,《措施》将以往核心的、有操作性的相关条款保留,同时以促进金融全面发展及培育做大资本市场为出发点,对原有政策进行整合提升,总体更加明晰、均衡,便于传播和操作。
“《措施》突显了支持重点产业链、完善信用救助机制、新设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奖励、完善基金落地奖励、强化企业创投机构集聚奖励、扶持发展融资担保公司等多个亮点。”上述负责人表示。
围绕晋江纺织服装、食品、建材、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措施》提出加大制造业贷款尤其是中长期贷款投放规模、建立产业链中小企业“白名单”机制、发展首贷户、“一链一策”等多项举措。同时,《措施》提出,对依法合规、持续经营、信用良好、无欠息逃废债等不良行为的企业,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对经营状况良好且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经营主体,鼓励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担保方式,提供信用救助。
《措施》支持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发展壮大,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扩大再生产。上市挂牌企业或后备企业通过资本市场首发、增发、配股等融资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且资金用于在晋江市扩大再生产的,按融资金额的5%(首发按1%)给予奖励,当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300万元。《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支持资金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鼓励上市挂牌企业或后备企业通过并购控股产业链上下游、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壮大。被并购企业落地晋江市的,并购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100万元。
《措施》完善基金落地奖励。为吸引各类基金来晋集聚发展,《措施》对来晋设立的公募、私募股权或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分别给予30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来晋设立的股权基金,给予基金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同时,《措施》强化企业创投机构集聚奖励。为鼓励产业龙头企业或上市企业设立企业创投机构(CVC),晋江在CVC招引基金管理人才上给予对接服务支持,给予50万元用于补贴管理团队;对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CVC管理机构,给予80万元奖励。
此外,《措施》明确,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通资金等开展业务量较大、费率较低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将获得不同比例的风险补助和奖励。
上述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出台的《措施》将进一步加快晋江市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步伐,促进资金链与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助力资本市场“晋江板块”持续做大做强。
(记者 柯雅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