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不是最佳手段 不得已而为之
随后,记者采访了杭城两位资深的小学校长,他们对于是否立法规定“惩戒”学生一事,虽然某些方面的观点不一致,但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现在的老师越来越不敢批评学生了,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我给25个六年级学生上拓展性课程,就这个问题现场做了一个小调查,结果有9个学生反对使用惩戒,6个学生支持,还有10个学生中立。”昨天,杭州天长小学校长楼朝辉说,他并不认同以立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惩戒”,“青岛市的做法,对目前中国教育来说,最大的意义在于唤起所有人对儿童问题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干预的重新思考。”
楼校长说,现在的孩子被家长过度溺爱和保护,越来越自我,缺乏责任担当,而责任感越来越成为社会对学生非常重要的一中素养要求。从教育的层面上来说,惩戒是一种有效手段。“我的担心在于,以立法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惩戒,会产生一个风险,就是让教育问题简单化。”他说,所有人都反对体罚,因为这是一种最无能、最粗暴的教育手段,“惩戒其实也是如此,对许多孩子并不是最佳手段。”
楼校长,教育的手段是非常多样的,“我们可以鼓励老师采取分析、策划、设计、实施,与家长协同的方法,这样做的一个前提是老师对学生的理解。我个人认为,惩戒是老师所能采用的最后一种方式,当其他教育手段无法取得成效时,不得已而为之。”
他觉得,像杭州这样的城市,家长对孩子成长的关注度非常高,孩子自身的法律意识在增强,真正喜欢被惩戒的学生是比较少的。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