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属认为,“27个月”政策应该灵活一些。记者查阅河南、湖北、河北等地政策发现,这些省份均未对学生家长居住证提出时限要求。
11月29日,陕西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治安管理局正在就这批学生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梳理相关政策,目前暂时无法给出具体答复。
公安厅要求居住证连续满27个月
多名学生家长介绍,作为非陕西户籍人员,他们的子女在陕西报名参加高考,依据的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等规定,这一2013年出台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对外地学生在陕西报名参加高考的限制,但仍有一些先置条件。
陕西省教育厅官网刊登的上述细则显示,从2016年起,外省来陕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陕西参加高考,但必须满足“三个三”的前提条件:截至高考当年,学生本人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11月29日,陕西省招生办一位工作人员解释称,上述规定中的“三年”是指从高考当年向前倒推三年,如学生在2017年参加高考,则其监护人居住证要从2014年算起,应当是连续的三年。
而陕西省公安厅官网显示,该厅2015年11月颁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对上述“三个三”中的居住证问题做了进一步细化,要求报名参加陕西省高考考生的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有效的陕西省居住证,“截至高考上年11月30日,持陕西省居住证连续满2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