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寻找,2015年初,刘静终于找到了彭超,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但遭到拒绝。
刘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后来做了亲子鉴定,彭超才承认了这个孩子。
2015年8月,为了向彭超索要抚养费,刘静向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彭超履行抚养义务。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孩子随母亲生活,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由双方各承担50%。
刘静称,彭超在支付5个月的生活费后,便拒绝继续支付,理由是孩子要更改姓氏,随父亲姓彭。“协商的时候,我是同意了孩子改姓,但条件是下一次人口普查的时候。”刘静说,孩子跟谁姓,需要双方协商来决定,彭超不应该以改姓来作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为此,她于今年9月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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