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过程的交涉时间达15分钟,工作人员态度和蔼,但坚持要求小桐补齐票款。最后,徐先生交了6元的票款后才得以放行。
轨道公司:优惠政策已覆盖相应儿童群体
庭审中,轨道公司答辩称,东莞地铁已经分别在出入口公告栏、LED屏、售票机的票价图等媒介,宣传关于一人一票制、小孩超过1.2米需要购票等经营、票价信息,已尽到了告知义务。
同时,轨道公司称,东莞地铁2号线票价方案及优惠政策的制定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地铁虽未设置儿童票,但优惠政策已基本上覆盖了应享受优惠的儿童群体,不存在歧视儿童的情形。
此外,轨道公司主张徐先生所提及的铁路、航空、客运的规定只是属于上述领域的票价规定,并不适用于轨道交通领域。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轨道交通的票价方案由当地主管部门确定并执行。
“目前国内上海、广州、深圳、佛山、沈阳等城市,除深圳对1.2~1.5米儿童给予半价优惠外,其他城市基本上执行的是学生票半价和超过1.1米、1.2米或者1.3米以下儿童免票的票价政策。”轨道公司代理人表示,“东莞执行‘学生办理相关乘车票卡享受单程票票价5折优惠和每位成年人可携带一名身高1.2米及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按超过人数购票’的政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同行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