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既有比较发达的沿海经济带,又有不少省级扶贫县和原中央苏区县,山海、城乡发展差距大,全省GDP总量居全国第11位,可以说是东部省份的“西部”。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战略,全省教育系统弘扬“地瘦栽松柏、家贫子读书”的崇文重教传统,坚持“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精神,不忘初心,攻坚克难,2016年成为全国第7个整体通过“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评估的省份,提前一年完成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备忘录目标。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教育,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教育,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持续多年将“中小学扩容”“全面改薄”“特教提升工程”等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政府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与市县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全省“一盘棋”的格局和协同推进机制。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落实政府责任的有力保障。
2.注重制度顶层设计。2011年、2012年,省政府两次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意见,确定2017年底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规划目标。在经费保障、资源配置、师资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研究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配套政策。教育部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指标共17项,福建省以国家督导检查为契机,自加压力,增加16项,总评估指标达33项。政策制度的健全完善,为全面实现基本均衡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3.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全面改薄”、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均衡县”创建等列为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项目。实施综合督政,督前开展数据审核、问题会诊,督中针对问题对症施策,督后进行整改约谈、跟踪监测。多次开展专项督导,主动联系基础薄弱的市县党政主要领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教育督导的强化,有效保障了提前一年实现均衡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