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大意,遭窃两次后,仍然不锁房门,导致小偷第三次入室盗窃。不过,最后一次,小偷因反锁房门,正好被主人逮个正着。昨日,导报记者从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今年5月20日,姜先生回到翔安内厝新垵村的宿舍时,发现房门打不开了,他记得出去的时候,房门并没有锁住。他把耳朵贴近门边,听到床底下有声响,这时他意识到房间里有小偷。
姜先生急忙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将小偷从床底下拉了出来。见到小偷真容后,姜先生发现这是厂里的员工,随后他联想到了当月两次房间遭窃的经历。一次是放在裤子里的100元现金不见了,另一次是放在钱包内的150元现金消失了。
据李某交代,一个月前,他就没在厂里上班了,因为没有钱花,所以才会去盗窃姜先生的财物。他用房东给的钥匙,先后3次盗窃了姜某的财物,用于挥霍。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