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将增添新的融资渠道。周三,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发布了《厦门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标志着厦门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正式启动。《办法》规定,允许在厦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和项目从台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并通过厦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结算。
据悉,资金投向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导向,贷款资金将用于支持厦门实体经济发展、厦门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千亿产业链建设。贷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项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切实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该政策突破现行外债投资差额度限制和中资企业外债管制,一位金融业人士告诉导报记者:“台湾的资金相对较便宜,支持台湾地区的银行向厦门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也有利于我们实体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成本。”
不仅如此,此项试点还可推动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台湾地区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促进台湾地区人民币资金回流,进一步推动厦门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为下阶段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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