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子连续4天光顾某房地产公司办公室,第一回偷走10元,第二回偷走17元、纸巾等……第四回,她落网了。近日,经思明法院判决,该女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4年8月31日晚9点,90后女子王某溜进了厦禾路某商场内一房地产公司办公室,偷走了现金10元。次日晚10点,王某再次来到该办公室,门禁钥匙、17元现金、3盒面巾纸都被她收入囊中。9月2日晚8时许,王某又来了,带走了一个电热水壶、一个条纹抱枕、一个杀虫喷雾。
9月3日,王某被保安抓获。经思明法院判决,王某因盗窃罪获拘役5个月,并被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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