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闽南网讯 搭乘飞机不能携带禁运物品,包括“烟饼”。昨日,记者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获悉,在安检中首次查获旅客行李内携带“烟饼”。
1月27日6时55分,厦门空港安检行检开机员小庄,在对MF8125(厦门至杭州)航班的行李例行检查时,发现旅客李某行李内有若干白色圆饼状的粉末块状物,李某称其为“烟饼”,是影视拍摄时常用的道具之一,点燃后会产生大量烟雾,他本打算运送这些“烟饼”到杭州供拍摄现场所用。
根据民航相关规定,烟饼点燃后能产生大量烟雾,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为民航禁运物品。事发后,厦门空港安检人员立即将旅客及物品移交机场公安处理。(本网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 林淑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