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 昨日,厦门市政府网公布了最新的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由于人事变动,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了一些调整,具体分工详见下表。
市政府领导 主管或负责工作
刘可清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人事、编制、监察、财政、审计等工作。
林国耀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负责财税、国土资源、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建设管理、城乡规划、金融等工作。负责岛外四个新城、小城镇建设试点、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长泰枋洋水库建设等专项工作。
康涛副市长
负责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统计、法制、物价、仲裁、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负责综合配套改革、轨道交通等专项工作。
黄强副市长
负责信访、接待、科技、交通、审计、港口、机关事务、知识产权等工作。
李栋梁副市长
负责编制、工业、能源、经济协作、对口支援、监察、社会保障、人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等工作。
张灿民副市长
负责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商业内贸、对台、外事(港、澳)、侨务、工商、质量监督、旅游、粮食、食品药品安全、口岸管理、会议展览等工作。负责新机场建设、鼓浪屿申遗等专项工作。
国桂荣副市长
负责教育、民族宗教、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医疗改革、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倪超副市长
负责民政、农村、农业、水利、海洋管理、人防、拥军、老龄、妇女儿童、残联等工作。负责长泰枋洋水库移民和企业迁移等专项工作。
林锐市长助理
负责公安、司法等工作。
陈津秘书长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和驻外机构;负责市长交办的其他事项。(记者 吴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