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1日讯 妙龄女到酒吧喝酒,喝醉后却被同行男子强奸。日前,嫌犯黄某被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
小芳今年20岁出头,在厦门上班,与好朋友小萍合租住在某出租房的6楼。今年2月20日晚上,小萍受朋友阿文相邀,到酒吧喝酒。小萍带上了小芳,阿文又约了朋友黄某。其间觥筹交错,小芳不胜酒力,凌晨时已醉得不省人事。
三人左抬右扶将小芳送到出租房楼下。没有电梯,三人又喝了酒,已没有力气将小芳抬到六楼的住处。他们便商量将小芳送到旁边的一家足浴店,他们洗脚,让小芳在足浴店过夜。
大约凌晨两点,小芳在包厢内睡得很沉。小萍和阿文外出说要出去买东西,让黄某帮忙照顾一下。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黄某又是第一次见到小芳,看她漂亮,便脱下她的衣裤,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小芳因喝得烂醉竟毫不知情。
等小萍和阿文买东西回来,发现小芳衣衫不整,才惊觉黄某强奸了她。两人报警后,黄某被带回派出所。
案发后,黄某的家属代其向小芳赔礼道歉,小芳也出具谅解书对黄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即使如此,24岁的黄某仍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除黄某外,以上人物均为化名)(本网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