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时间见面三次
他们曾经是令人羡慕的一对爱人。男的是厦门人,女的是辽宁人,相识相恋于塞尔维亚。
2000年12月,他们结婚了,并在海沧区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他们一起在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做贸易,还生了两个女儿。
据马女士说,他们夫妻原本感情很好,不过,到了2006年,二人开始闹矛盾。当时,丈夫郑先生想回国,但是,她已经习惯在塞尔维亚生活,不愿意回国。
2006年9月,郑先生独自一人回到了厦门。2007年,郑先生又一次要求妻子带孩子回国,帮助他在厦门打理生意。但是,马女士拒绝了。
此后,夫妻二人开始了漫长的两地分居。7年来,他们只见了三次面。郑先生去了塞尔维亚两次,马女士只来了厦门一趟。
见面的代价也确实很昂贵,马女士带着两个女儿回国一趟,仅来回的机票就至少要2万元。
不争不吵照顾对方
此次离婚庭审,这对夫妻不争也不吵,彼此客气,还很照顾对方。
法官询问双方:如果要协议离婚,诉讼费谁出?丈夫郑先生表示,他愿意替原告承担。
法官问男方:最近9个月孩子的4500欧元抚养费如何支付?妻子马女士也说,不要紧,不用支付。“沟通日益减少,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马女士说,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各自的事业和生活,聚少离多,长期分居两地,事到如今,只有离婚了。
这场相隔万里的庭审,只持续了20分钟左右,就结束了。郑先生还说了一句话:“好合好散。”
随后,双方都同意接受法官调解,协议离婚。经过马女士的视频确认,她的代理律师和被告共同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协议约定,两个女儿都跟随妈妈生活,爸爸每月支付500欧元抚养费。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