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题
读者郭先生:年终奖到账后,怎么计税更划算?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什么?
每到年末,个税、年终奖计税方式都是大家关心的事。根据读者的疑问,厦门市税务局结合案例发布了相关操作指南。
计税方式有两种
年终奖目前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计税方式。
1.单独计税: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因此,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当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额相加,扣除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减去减免税额后计算本年度实际应纳税额。
计税方式如何选
年终奖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呢?税务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单独计税方法更适合年薪高、年终奖低的纳税人,而综合计税更适合年薪低、年终奖高的纳税人。在选择计税方式时,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案例1:
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终奖2.4万元,假设可享受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共4.4万元,速算扣除数为2520。在预扣预缴环节,年终奖选择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申报了。在年度汇算时,他有两种选择:
一是将2.4万元年终奖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额为120000×10%-2520=9480元。
二是将2.4万元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在预扣预缴环节缴纳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额为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额为7800元。
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案例2:
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终奖6万元,假设可享受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共4万元,速算扣除数为2520。在预扣预缴环节年终奖选择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申报了,在年度汇算时,小张也有两种选择:
一是将年终奖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额为80000×10%-2520=5480元。
二是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终奖在预扣预缴环节缴纳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
因此,小张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税务人员提醒,具体操作时,纳税人可以在手机上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种划算选择哪种就可以了。
名词
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它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就是通称的“年终奖”。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