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根据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2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8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由每人每年800元调整为830元,个人缴费标准维持每人每年450元不变。该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市民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专属二维码,登录“i厦门”参保缴费页面,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准确填写社保年度(2026)及相关信息后即可缴交医保费。此外,大家还可通过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厦门i教育”平台等方式缴费。
缴费成功后,市民可通过“i厦门”App查询缴费结果:进入“税务社保业务”模块,选择“个人缴费查询”,设置费款所属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填写本人或代缴对象信息后即可查询。
(厦门日报记者 张玉榕 见习生 陈煜凯 通讯员 夏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