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国际纠纷解决优选地
厦门自贸片区发布多项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成果
出台若干措施支持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发布《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推出全国首个公益海事仲裁制度、聘任首批55名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在昨日举办的厦门自贸片区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成果发布活动上,一系列创新举措集中亮相,标志着厦门自贸片区在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领域迈出重要一步。
昨日发布的《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的若干措施》由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厦门海事局、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从制度协同、司法支持与服务配套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为构建“司法、行政、行业”三方协同的涉外仲裁机制提供保障。
《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为全国首个聚焦海事争议的特别仲裁规则,创新引入“海事调解+仲裁”、专家参与等机制,还积极探索早期驳回、紧急仲裁员程序等国际通行做法,显著提升海事仲裁的专业性和国际兼容性。
同步推出的全国首个公益海事仲裁制度,通过《海丝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推荐名册(涉外商事海事)》与配套服务办法,为涉外商事海事争议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渠道。首批聘任的55名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不仅包括法律、海事、科技等领域的资深专业人士,还涵盖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仲裁专家,凸显多元化。现场还揭牌成立“海丝公益海事仲裁员之家暨共享专家库”,打造常态化公益仲裁员服务与协作平台。
为推动制度更好服务产业,多家厦门船舶管理企业、海员外派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率先探索并在行业内推广“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模式,进一步提升厦门作为国际航运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
厦门自贸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成果转化,持续推动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与解纷机制落地运行,“走出去”“请进来”深化与境内外仲裁机构合作,将公益仲裁员资源与特别仲裁规则推广至更多“海丝”沿线国家,把厦门打造成为涉外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厦门日报记者 吴晓菁 通讯员 高菲 蔡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