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优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手续办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了解,我市自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以来,截至今年6月,共计增设电梯1800余台。
据了解,《通知》包括制订初步方案、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办理施工登记、档案归档和竣工验收、联合检查和竣工登记等方面。
根据《通知》,电梯建设位置需占用原有绿化、迁移树木的,报专业部门审批后方可迁移。加装电梯涉及电力、水务、燃气、通信、网络改造的,实施主体应提供相应管网资料,设计单位应实地勘察确认,基坑开挖前必须向管线主管单位申请迁移改造,管线单位应积极配合办理手续。管网改造、占用绿化、树木迁移等应纳入初步方案。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自我市出台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政策以来,市区财政已累计兑现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资金6000余万元,切实推动我市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便利居民生活出行。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这表明,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获得立法支持,加装电梯将持续推进。(记者 叶子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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