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工信局获悉,2023年度厦门市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助项目开始申报,企业需登录“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进行资金类项目申报,网络申报时间截至2月22日。
据悉,补助政策具体为,对厦门市企业在本地研发制造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成套装备、单机设备属于工信部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福建省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民营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属于福建省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民营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关键配套基础件属于福建省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6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的标准给予补助;属于福建省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同一批次合同销售价格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获得资金补助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不再予以补助。(记者 黄奕琳 张芯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