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查封的车辆也拒绝移交,这可怎么办?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案件,被执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
此前,海沧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陈某与被告林某、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查封了林某名下的一辆小型客车。去年5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林某应在去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陈某本金及其他费用共计9.5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林某未能依约还款,陈某便于去年8月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林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林某签收后仍不主动履行执行义务。直至今年5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林某一直未将上述车辆移交法院。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向陈某归还借款人民币4.5万元,并与陈某就剩余6万元借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取得陈某谅解。
该案于今年7月底进行判决。法院认为林某对法院的裁定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