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2
民警多次询问 她还帮骗子“保密”
林女士遭遇骗局,民警发现后多次询问提醒,她却还要帮骗子“保密”。昨日,反诈骗中心发布了这起案例,幸好民警最终还是成功阻止了她给骗子转账。
3月27日中午12点,市反诈骗中心“火眼系统”监测到厦门一个移动号码正在接听疑似诈骗电话。中心工作人员随即拨打事主电话,但三次接通电话,对方均以“朋友电话”予以否认。
随后,反诈骗中心立即指派辖区派出所民警出警核实。民警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找到当事人林女士,而此时她仍然在接听电话,在民警的当面询问下,她第四次否认接到诈骗电话。
无奈之下,民警直接拿过林女士手机查看通话记录,后林女士承认接到“武汉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其涉及一起“保密案件”,要求她带上所有银行卡到一个安静的地方配合调查。其间,骗子要求林女士购买新的手机卡,还告诉她“反诈骗中心的来电是假的”。
后来,民警详细讲解了诈骗手段,林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骗术揭秘
骗子的四种“道具”
警方调查发现,冒充查案诈骗警情具有较高的迷惑性,骗子往往采取“四大道具”提升诱惑性辅助诈骗。
道具1:通缉令。一种情况是嫌疑人通过微信或QQ向受害人发送通缉令;另一种情况是通过微信或QQ向受害人发送虚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地址,指导受害人登录查看案件情况、查询通缉令,因“通缉令”上照片、身份信息都是准确的,大大增加了欺骗性。
道具2:资金转移。警方通过对多起受害者回访后发现,现今冒充查案诈骗中,出现了一个新步骤——“检察官”要求受害者迅速将分散的资金转至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内,以便进行下一步“资金清查”工作。
道具3:开通网银、办理电子密码器。嫌疑人会利用营造出来的恐慌气氛和受害者对电子密码器等银行转账工具的不熟悉,完成最后一步“吸金”操作。
道具4:开房。嫌疑人可能在以下两个时间点要求市民就近开房,一是嫌疑人了解市民家庭情况、个人信息,谎称需要做“电话笔录”,要求被骗群众找一个“安静的”、“没人的”地方“配合调查”,实际目的是不想诈骗过程中被人“打扰”。二是被骗群众开通网银、办好电子密码器后,嫌疑人会要求被骗群众开房完成最后“操作”。
警方支招:
动态密码,千万别泄露!
警方回访发现,多数受害者对银行的“电子密码器”业务功能知之甚少。在此类骗局中,骗子会先报一串数字(谎称系受害者的“案件编码”),让受害者在电子密码器中输入并点击“确认”,实际上,这串数字就是骗子在电脑网银界面输入转账操作所对应的指令数字。然后,骗子会向受害者索要电子密码器上显示的六位数,这六位数实际上是转账操作随机生成的动态密码,一旦受害者将六位数报给骗子,骗子在电脑端输入,即可完成转账。“一输一报”,即可完成“吸金”最后一步!(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杨康 通讯员 洪恒亮/文 叶允平/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