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31日讯 同是漳州漳浦县的杨某华和杨某东,从去年年底到今年4月份,两人疯狂抢劫十余起。
据悉,杨某华把目标放在路上独自行走的女性身上,趁其不备,飞车夺取挎包及其他财物,到手后再驾驶摩托车远离现场。从去年年底至今,杨某华频繁作案达十余起,抢夺财物价值26766元,数额巨大,杨某东参与作案两次,涉案金额8602元,数额较大。另外,杨某华还曾经伙同其他人参与抢劫。
日前,思明法院一审判处杨某华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杨某东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