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29日讯 昨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大会持续两天半,将听取和审议多部新法规。上午,厦门市规划局和厦门文化部门等多个部门作了报告。
其中,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作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调整全市城市空间规划结构,拟建立“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而厦门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的代表则在报告中提出拟将建立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每年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与分析。
解读1
拟建“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厦门本岛开发已突破规划规模,下一步应疏解本岛与建设岛外新城相结合
本岛开发已超出规划目标
昨日,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作了报告。
厦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1995年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环数片、众星拱月”的单中心卫星状;2004年版,调整为“一心两环、一主四辅八片”单中心多核型;至2010年总体规划调整为“两环五片”多中心模式,这次总规划力图再次调整厦门市单中心的空间结构,建立多中心模式。
赵燕菁在《报告》指出,厦门城市发展迅速,目前,人口与功能集中于本岛,厦门本岛开发已突破规划规模,有可能进一步突破规划控制。原规划本岛用地规模11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控制在130万人以内。2011年,本岛建设用地85平方公里,而常住人口就已达到186万人,并有突破200万人的趋势。厦门本岛的开发强度与原总体规划要求差异较大,本岛开发超出规划目标导致公共配套不足,交通拥堵,环境品质下降。
厦门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所作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也表示,虽然岛内外面积之比为1:11,但人口密度却为11:1,本岛城市建成区面积仅占全市的37%,但就业岗位的65%却集中在本岛,本岛极化作用仍非常突出。由于近年开发速度加快,本岛居住用地比重偏大,土地已基本开发。岛外的空间拓展由于功能配套不适当,产生了“扩散—回波”效应,反而增强本岛的单极化作用,阻碍岛外次中心的培育。
而在新城建设上,大多考虑的是产业区与住宅建设,投资建设具有带动效应的功能性项目,如引入知名学校、医院等公共配套方面进展缓慢,岛外难以形成抗衡本岛的反磁力中心。
建议改变
本岛为单一中心的格局
赵燕菁说,应对人口增长与综改配套政策,城市规模和用地布局有待修正。相应的城市用地规模也需要做大的调整。赵燕菁提出一些应对措施:原规划的“一主四辅”,现行的四大新城布局和轨道交通规划都是本岛为中心,岛外新城作为次中心,多个次中心意味着将继续强化本岛的中心集聚功能。建议改变以本岛为单一主中心的格局,建立翔安、海沧、集美等多个中心。
同时,《报告》也指出,调整空间结构后需要开展的相关政策,集中在严格控制厦门本岛开发建设上。建议立法保护本岛山体公园、滨海、滨湖岸线,严禁建设占用,严格控制老城区历史风貌区的改造开发。调整本岛改造提升要求就地平衡的政策,采用置换到岛外,置换出来的用地主要用于完善配套、改善环境、减低开发强度等。
此外,应调整交通政策和交通规划。尽快实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控制小汽车快速增长势头,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打通本岛断头路,加密支路网,改善交通微循环等。
解读2
拟每年评估城市总体规划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提出,建立“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制度”
昨日上午,厦门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边经卫作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
边经卫宣读该《草案》的内容。《草案》提出,“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城乡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并将评估和分析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同时,《草案》第二十三条还对厦门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提出总体要求,增加“城乡规划实施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按照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控制岛内开发强度,降低建设容量,优化岛内土地使用功能布局;做好岛外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建设,加快拓展岛外建设发展空间”。
解读3
建议加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无法正常使用应在24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厦门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杨益坚作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供大会代表审议。
杨益坚介绍,厦门市文化市场在日益繁荣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现行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缺乏可操作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职责不清、交叉重叠;文化市场管理审批流程衔接不畅、办事效率过低、服务水平不高、监管手段不足等,无法适应当前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形势、新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符合厦门市实际、适应文化市场发展需求、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报告提出:厦门将加强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经营者必须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一旦发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应当在24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若未在24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依照各自职责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同时,这些经营单位拒绝实施、中断运行、擅自修改或者变更有关部门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依照各自职责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友贤 见习记者 陈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