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讨债,代价惨重。女子阿莉为此不但赔了3万元,还因故意伤害罪获刑。昨日,思明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阿莉是厦门本地人,年过五旬,小学文化,无业。据阿莉说,陈女士欠她一笔钱。
2015年11月26日晚上,阿莉来到陈女士位于思明区的住处讨债,双方发生纠纷。阿莉用拳头击打陈女士的鼻子,并用U形锁击打陈女士的头部,致其受伤。经鉴定,陈女士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几天后,阿莉经通知后自首。之后,阿莉的家属代她赔偿30000元给陈女士。
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阿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她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