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商报报道 为了让市民能够享受安静的夜晚,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的审批工作,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文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厅关于修改娱乐场所设立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娱乐场所和学校、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
《通知》中提到,按照道路交通规则的走向,娱乐场所的大门距离居民住宅区和医院、机关周围的最近距离不得少于50米。设立的娱乐场所与中小学校两者之间的最近距离不得低于200米。也就是说,中小学周围方圆200米之内不允许设立娱乐场所,以免打扰学生上课。
三星级及以上的宾馆内设置的娱乐项目,在符合消防、环保前提下,不受距离限定。
《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记者龚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