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厦门市预算审查批准监督条例修正案》等条例、报告。
此次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旨在通过保护历史风貌区和历史风貌建筑,进而实现对其所承载的文化要素的保护,将有助于历史风貌的保护、整修,保护老厦门的韵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对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议”办理情况,“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提升改造岛外基层医疗卫生基础条件的建议”办理情况等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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