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冠鞋:又叫鸡公鞋,用红色呢布制成,鞋面绣精致花鸟图案,鞋头向上翘,尖端绣一鸡冠状花瓣;两旁各绣一只彩凤。鞋底用废布重叠钉成,高约1寸许,周围盖上白色漆料。高垫,无后崎如拖鞋一样。结婚时,穿以登轿,俗称踏轿斗。婚后回夫家或逢节日也穿,为礼节性用物。
2、踩跷鞋:又叫踩轿鞋,鞋面用红绸布刺绣各种花纹,鞋底用油布叠纳1寸多厚。结婚头3天穿。以后逢喜事,如生子、娶媳妇、生孙做满月才穿。最后是到死时再穿入殓。
3、绣拖鞋:在建国初期仍被沿用,以后则改为黑雨鞋配套红袜,这是盛装时用的。平时都是穿工业制品拖鞋或赤足。到目前,一般妇女平时皆穿拖鞋,不见赤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