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晚上10点半左右,村民蔡某欣到祥芝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停在莲坂菜市场的三轮电动车被偷了,于是该所快速启动“小案快侦”机制,力争“快侦快破快挽损”。
民警通过三轮电动车被偷地点的周边进行侦察研判,快速锁定一名身着红色短袖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沿着红衣男子的推车轨迹,以“一标三实”为抓手,对周边的仓库、空地等有可能作为藏赃的地方开展排查,并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挨家挨户进行入户走访排查,希望能找到相关的目击证人。当民警排查到蔡某罗家中时,蔡某罗直接承认自己将蔡某欣电动车推走,但不承认自己“偷车”,称是因为蔡某欣拖欠自己工资,多次联系协商未果,才把蔡某欣的车推走,并且推车之前已经电话告知蔡某欣了。
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把蔡某欣和蔡某罗请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经了解,蔡某欣拖欠蔡某罗工资3000余元,蔡某罗多次讨要未果,一气之下便想把蔡某欣的车“藏起来”,以便有“筹码”讨要工资。蔡某欣称,自己并非故意要拖欠工人工资,而是公司总部也迟迟没有下拨工资,自己也被拖欠了。
了解完事情始末,社区民警开始做双方调解工作。民警先是严厉批评了蔡某罗“藏车”的不当行为,教育他维权应走正规渠道,不应擅自将别人的车辆推走藏起来;同时也批评蔡某欣没有正确处理好与蔡某罗的劳资问题。经过民警耐心调解,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蔡某罗答应还车,蔡某欣也答应会尽快结清工资,并且不追究“藏”车的事情。(记者杨德华通讯员施超明董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