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3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吴雅静 通讯员 王世辉 蔡进益)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今日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石狮市公安机关和房管部门联动,将居民房产信息查询专线延伸到派出所户籍办证窗口,房屋业主或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即可“一站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7月30日上午,老家河南的刘女士到凤里派出所办理购房落户,让她没想到的是,以前需要跑很多趟才能办好的落户手续,居然直接在派出所就可以办好了。“之前听老乡说,办理买房迁移户口很麻烦,要跑银行调取抵押的证件,还要去房管局,今天没想到这么方便,一下子就给办妥了,这为我们这些在石狮工作生活的外地人真的是办了一件大实事!”刘女士在石狮凤里贷款购买了房产,当天来派出所办理落户,户籍民警审验了相关材料,并通过系统查询打印了刘女士名下的房产证明,免去了奔波调取房产证明的麻烦。
2018年6月初,石狮市公安局就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动协作,率先在全省首推“购房落户,一站办理”的户政便民新举措,房屋业主或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即可“一站办理”户口迁移落户。这项工作最早在凤里派出所进行试点,后向全市各派出所推行。7月中旬起,石狮全市各派出所户籍窗口都可实现“一站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近年来,石狮市公安局在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的指导下,持续深入推进户政“放管服”改革,在广泛调研、反复征询、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主动牵头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破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将居民房产信息查询权限延伸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在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安装房产信息平台查询终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
目前,已办理预售合同备案的商品房购房人或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只需提供房产所有权人姓名及房屋坐落等信息,经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查询系统发送手机验证码,申请人授权同意后,查询生成房产备案信息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交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即可办理落户。
公安机关和房管部门联动,将居民房产信息查询专线延伸到派出所户籍办证窗口,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提升了行政服务效能,为群众省去多头跑的时间和麻烦,此举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