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对在石狮市从事生产管理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以确保风险有效受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关乎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石狮市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正是为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
所谓“风险分级管控”,即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目前,石狮市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划分为一、二、三、四4个等级,分别对应低风险、一般风险、较大风险、重大风险,并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来表示。其中低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一般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较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重大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据介绍,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其原则是“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重点是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建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明确各级机构与人员的职责,落实各自的主体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同时,根据安全风险等级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作为企业,则应遵照“全员参与、分级管控;自主建设、持续改进;系统规范、融合深化;注重实际、强化过程;激励约束、重在落实”的原则,从最高管理者到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实施风险管控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并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有效、稳定、健康。
据介绍,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常用的措施有重大危险源公示、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监理旁站等,施工企业可根据风险严重程度和危害大小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记者林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