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医保中断,导致后期就医时巨额医疗费用没法报销,原告无奈之下把公司告到法院。这是石狮法院近日审理的首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事实上,如果没在意或意识不足,这样的纠纷还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因此,市医保中心也提醒市民,在就业或离职时,要记得把医保续上,否则在出现意外时,可能无法享受医疗保险。
案例一:医保中断未及时补齐旧规难报销
2013年12月底,来自泉港的小庄被查出患有尿毒症,前后花去医疗费用16万余元。后小庄出院向现就职公司索要医保时,被告知其未缴纳医保。据小庄介绍,2007年前他在泉州一电子公司上班,公司有为其办理医疗保险。2007年至2012年4月份期间,他因个人原因待业在家,自己参加新农合医保。2012年4月,他入职到现在的公司。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小庄入职后,该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社保,而社保中断的医保部分,由于医保机构执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社文【2009】29号文件:“参保人员转移前后,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应在转入地续保时补足,断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规定,故无法办理增员。
也就是说,该中断的医保部分要由小庄自行补足,新公司才能增员。公司也将规定告知小庄,但小庄考虑到要补缴一万多元,且已参加新农合,一人无法二保,故不予补缴。庆幸的是,入职后,小庄仍有缴纳新农保,多少减轻了部分医疗费用。后小庄也以医疗保险待遇纠纷的案由,把公司告到石狮法院。经审理,公司未及时通知小庄续保,需承担一半责任。
案例二:医保中断超3月再参保2年内最多报一半
和小庄相比,市民薛女士就幸运许多。今年年初,薛女士从上一家公司辞职在家休息了半年。期间,薛女士也没有继续缴纳医保等相关费用。7月份,薛女士找到新公司就职后,公司才为其办理增员续保。
然而,天有不测风雨。上个月上班时,薛女士骑车不小心摔倒,还扭伤了手腕,住院花了5000多元医疗费。因为医保中断,她只能报销50%的医疗费。
据了解,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参保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本人不愿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重新参保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40%~50%。
提醒:医保连续中断3月医保待遇自动停止
针对小庄和薛女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医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员工离职是造成社保中断最常见的原因之一,许多离职员工觉得新到位再重新缴纳即可,其实不然。”据该负责人介绍,养老保险可以累积,只要缴满15年,退休后就可享受。但医疗保险中断后则会影响其医疗报销。
该负责人提醒,医疗保险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系统就会自动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广大劳动者因工作变动,在没有劳动关系存在期间,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保证自己的社保不连续中断,医疗保险待遇不被停止,以免发生以上类似情况。(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蔡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