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网友来说,“有偿抢票”虽然无奈,但也能接受。网友“wuli天下第一二”甚至认为,要是取缔了各类抢票软件才真正是增加群众困难,“你觉得是多花30块钱不用管就能刷到票亏呢,还是一直不停刷刷刷担惊受怕一整天亏呢?”
中青舆情分析师抽样2000条网民观点显示,超五成网友表示不满,认为加钱抢票性质跟“黄牛”一个样,更有网友担心“是不是不加钱的就永远抢不到票”。可见,在更多的媒体和网友们看来,互联网平台推出的“有偿抢票”,看似是刚需之下的市场现象,实则是披着“马甲”的“黄牛”——“给钱就能插队”、“出价高就先出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了一位刷票软件制作者,当问其“如何看待刷票导致购票环境不公平”时,对方表示,“就算停用所有第三方软件,还是有一些人因为网速、电脑配置、手速等因素抢不到票。用我们的软件也有很多买不到票的,每个人的网络环境差异太大,所以公平真的很难。”
“有偿抢票”服务离违法到底有多远?中青舆情分析师注意到,已经有媒体和网友梳理出质疑此举违法的依据,主要有两个:其一,依据铁总价〔2015〕365号文规定,即便有关企业取得铁路客票的代理销售资格,服务费每张客票最高也不得超过5元。其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只要具备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的行为,并符合票面价值5000元以上或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要求,就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将被处以刑事处罚。根据中青舆情分析师观察,大多数“有偿抢票”服务加价大多在20元至60元之间不等。
《新民晚报》发表的评论文章指出,“有偿抢票”的平台化,显然是在扩大技术鸿沟、压缩正常抢票者机会,在破坏相对公平。
某种程度上,利用“技术”刷票的行为与去年中秋期间阿里员工写代码“抢月饼”事件类似。2016年9月12日,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的几名员工用编写脚本代码方式,在公开秒杀月饼的内部活动“秒到”了133盒月饼,随后被公司劝退。